洛阳作为我国著名的老工业基地,科研机构相对集中,科技优势比较明显,每万名职工中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有1488人,科技人才密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目前,全市人才总量为62万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1.86万人,两院院士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2人,中组部直接联系专家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548人,省优秀专家63人,省级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40人。全市拥有博士后工作(流动)站18个,博士生导师98人,博士595人,市优秀专家320人,市级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189人。
高度重视人才的开发
1.加强领导,切实把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高层次人才开发作为事关全局、关系长远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将“全面落实以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为重点的人才强市战略”作为关系洛阳未来发展的33个重大战略性问题之一。
2.建章立制,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有关举措。
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洛阳市“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洛阳市高层次人才流失预警机制》等160余项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为各级各部门吸引、培养、留住、用好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指导。
3.着眼发展,大力培养高层次人才。
一是联合办学培养高层次人才。2001年以来,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班,培养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截至目前,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养工商管理人才106名,其中,32人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二是依托党校培训高层次人才。每年举办一期科技人才、优秀专家政治理论培训班。2004年以来共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高层次人才、优秀专家243人。
三是依靠院士培养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4名两院院士及6名院士候选人的导师作用、咨询作用、名片作用,吸引、带动、培养一大批年轻优秀的高层次人才。
4.“刚柔”结合,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一是建立吸引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依据《公务员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特殊职位考录。根据工作需要,县、乡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全日制博士、硕士。
二是“刚性”引进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年薪不低于20万元,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5万元。对引进的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的年薪不低于10万元,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带进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在洛开展科研的给予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三是“柔性”引才引智。鼓励各类人才通过兼职、合作研究、培训讲学、学术交流、网络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人才派遣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才引智。目前已争取省派 “博士服务团”挂职服务成员25名。
四是创新人才引进方式。鼓励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引进院校范围,提前谋划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5.构建平台,全面推进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
一是设立技术研究中心。制定出台了《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已建成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级技术研究中心22个,带动培养了一大批研发型高层次人才。
二是提供科研项目。将关系工农业发展的重大项目交给有一定科研能力的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为这些机构推进高层次人才开发搭建平台。
三是推动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优势,推动它们同企业结对子,引导企业同知名大学、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在合作中造就高层次人才。
四是成立博士后工作站。先后拨专款500多万元奖励和资助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截至目前,先后建立博士后工作(流动)站18个,累计进站人员64名,现在站博士33人,已出站31人。
五是创建科技园区。先后在西工区、吉利区建立“科技生态园”、高新区火炬创新创业园、清华科技园、归国留学生创业园、软件园等产业园区,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筑巢搭台。目前,全市引进、建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家、省级300家。
六是建立联谊会。成立了洛阳市优秀专家联谊会和洛阳市博士联谊会,定期组织两个联谊会进行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近年来,两个联谊会共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213个,开展学术交流19次,共同研发项目110多个。
6.强化服务,激励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从2002年起,每年拨专款1000万元设立人才开发专项基金,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为洛阳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2006年专门制定出台了《洛阳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了规范。每年拨出1000万元设立市长科技基金,对承担科技攻关任务、并对产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二是提高服务品位。在栾川县建立“洛阳专家疗养基地”,依托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立“洛阳专家医疗保健中心”,为全市3200多名科技人才办理了专家疗养证。每年为高层次人才进行一次免费体检,为在洛两院院士配备专门的保健医生。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坚持把事业激励、情感激励和薪酬激励相结合,初步建立了多种形式互为补充的激励机制。
人才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高层次人才开发重视不够。
一些单位特别是一些企业领导,认为现有人员对企业发展已够用,引进高层次人才成本太高、代价太大,思想观念未能真正转变,对高层次人才开发认识不足。现有两院院士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省级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40人。这些人员中,能跻身国际国内前沿、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领军人才凤毛麟角,与一个正在发展的经济大市是不相符的。
2.高层次人才分布不够合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行业分布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绝大多数集中在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教育、卫生系统,工业、农业生产一线高层次人才较少。
地区分布不合理,市区高层次人才较聚集,而县(市)高层次人才较少,乡镇、农村高层次人才更少。
结构分布不合理,基础研究领域人才多,工程技术人才少,在技术创新方面国际国内领先,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人才更少。一些高层次人才专业知识较单一,创新能力不强,科研开发转化能力低,不能很好适应单位研发需要。不少高层次人才聚集于行政事业单位,或没有基础科研项目,造成人才资源闲置和浪费,作用发挥比较有限。
3.高层次人才工作体制不够健全,激励措施相对滞后。
对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的研究和把握不够,分类分级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机制亟待建立。有的地方过分强调发表论文的数量,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尚未形成。
人才开发的对策与建议
1.坚持党管人才,进一步重视推进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
一是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党委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力”的目标责任考核。
二是重视高层次人才的支撑作用。各地各部门要重新审视高层次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推进高层次人才开发。
三是切实落实各项政策。认真落实已制定的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后工作站、技术研发中心的扶持、奖励政策,切实发挥好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作用。
2.积极筑巢搭台,进一步创新机制吸引高层次人才。
一是突出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围绕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项目,制定和实施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所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是拓展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打破各类人才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部门之间的高层次人才流动壁垒,实现高层次人才正常流动。鼓励高层次人才开展兼职或进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依托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健全一批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流动)站等科研平台,积极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加强与沿海地区的高层次人才开发合作。
三是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及时了解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需求情况,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完善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各项政策。
3.鼓励自主创新,进一步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
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整合各部门培训资源,建立比较完整的教育培训机构体系。突出抓好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业务进修和学历培训。
二是搭建高层次人才成长平台。围绕工业结构调整,以重点行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高层次人才开发为重点,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相关政策和扶持措施,提升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流动)站等培养、开发高层次人才载体的技术研发水平。
4.强化服务管理,进一步创造良好环境激励高层次人才。
一是优化高层次人才环境。努力改善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工作实际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发挥高层次人才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在出台政策、决策前,征求有关专家意见,为他们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三是强化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探索按专利、技术、管理等参与分配的制度,使高层次人才的贡献、绩效与报酬挂起钩来。坚持事业激励、情感激励、薪酬激励相结合,突出事业激励和情感激励。

